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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产品升级工程。重点升级打造经济型数控车床、经济型数控铣床、全机能数控车床、重大型机床新产品。经济型数控铣床BRIO Miller,以高性价比赢得市场,荣获“2013金属加工行业——荣格技术创新奖”,年产销量近千台。中德联合设计的全机能数控车床VIVA T4,在汉诺威EMO展上亮相,受到高度关注。ASCA重大型产品实现了“德国设计,中国制造”新模式,完成的三款重大型产品已拿到客户订单。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2013年,在传统制造业进入薄利时代、中国机床工具行业的市场需求继续下滑的背景下,公司加快了由“工业制造商”向“工业服务商”战略转型的步伐,市场获取能力得到提升,经营效果明显,年度目标基本完成。全年实现销售收入73.79亿元,净利润1,909.16万元。
2013年公司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1.市场体系建设
●成立上海优尼斯工业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改变传统销售模式,搭建“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新平台,统筹市场销售渠道,强化整合服务体系,提升市场能力。
●增建4S店、合理布局U渠道。2013年末公司已经建成4S店31家、U渠道165家,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体系。
●探索开展新业务。强化“后市场”理念,进行产品全生命周期规划,聚焦“存量市场”,开展再制造、增值服务、备件等新业务,已初现成果。
●加强市场营销资源配置。成立以客户经理为核心的专门销售团队,加强客户沟通及覆盖能力;设置行业经理,突破传统销售壁垒,实现横向整合;优选补充营销和服务人员,市场获取能力得到持续提升。
●加大市场推进力度。公司全面加强市场推进工作力度,主流产品市场表现良好,尤其是全机能数控车床、立式加工中心等产品销量及订单数量较同期均有较大幅度提升。
●产融结合助推市场能力提升。开启“以租代售、以旧换新”的销售方式,与农银租赁有限公司合作,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租赁方案。在合作启动的11和12月间就洽谈了多个项目,完成签约千万元以上,有效构建起了公司的金融服务能力。
2.产品升级换代
●i5数控系统机床初步产业化。自主开发多款产品,实现i5系统于数控车床、立式加工中心及立式钻攻中心等多款产品的成功搭载。市场接受度良好,部分客户开始规模采购。
●启动产品升级工程。重点升级打造经济型数控车床、经济型数控铣床、全机能数控车床、重大型机床新产品。经济型数控铣床BRIO Miller,以高性价比赢得市场,荣获“2013金属加工行业——荣格技术创新奖”,年产销量近千台。中德联合设计的全机能数控车床VIVA T4,在汉诺威EMO展上亮相,受到高度关注。ASCA重大型产品实现了“德国设计,中国制造”新模式,完成的三款重大型产品已拿到客户订单。
●以节省人员、提升效率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定位,在国内首推A(S)系列自动单元,为客户打造以数控机床为核心覆盖抓取系统、物流系统、检测系统的单机自动化、联机自动化、数字化车间的全套解决方案,让制造模式跨入了无人化、自动化、智能化时代。
3.企业管理创新
●组织机构变革。建立扁平化组织机构,设立了运营保障、OEM事业部等机构,提升资源调配效率。
●打造战略供应链。成立战略采购部,对电气、包装、钣金等七大类物资进行了供应渠道优化,统一价格标准,供应商数量从530家降至166家,降低公司采购成本。
●强化财务系统管控。构建战略、预算、核算一体化的财务控制体系,强化财务职能,提升财务管理效率及专业化水平。实施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更好的发挥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
●加强预算和成本管理。重新梳理管理流程,完善财务核算系统,推行资金池管理方式,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运营费用。
●提升功能部件的核心竞争力。通过与意大利、台湾等地知名企业合作,对刀库、主轴、刀架、排屑器、防护拉板等重要功能部件进行全新的定位与调整,探索“厂中厂”新型经营管理模式,借助先进企业的技术能力和制造经验,提升企业整体经营能力。
●精益管理深化。以精益思想为指引,逐步消除生产和供应过程中的各种浪费,实现拉动式生产,全年共完成重大精益立项168项,征集改善建议并实施2018条,开展QC活动86项,完成TPM活动42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会计估计变更
续:
(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新增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公司新投资成立上海优尼斯工业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因此纳入合并范围。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4-09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4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现场出席8人,刘鹤群董事因公务出差,授权车欣嘉董事代为出席和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关锡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二〇一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二〇一三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二〇一三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二〇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二〇一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满足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需要,董事会提议2013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二〇一四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董事会关联董事关锡友先生、刘鹤群先生、车欣嘉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7.《关于公司二○一三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二○一三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一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丰富执业经验、资质齐全、业内公认、服务一流的品牌事务所。在过去的一年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预计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为6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二〇一四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14年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特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授信总额130亿元的额度内办理融资事宜及与各金融机构相关的各项业务,主要包括贷款、结算、承兑汇票、保理、租赁及信用证等。
授权期限自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有效。为提高决策效率,130亿元授信额度内的每笔融资项目,除非银行特殊需求,将不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管理层可在130亿元的总额度内,根据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各银行间进行额度调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二〇一三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1.《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三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二〇一三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2.《关于清算参股公司沈阳迈普锯床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沈阳迈普锯床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4日,是由马斯特有限公司和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29万,公司出资比例30%,折合72万元。由于公司运营状况不佳,双方股东经协商一致,同意进行清算。公司对该企业无贷款担保事项,本次沈阳迈普锯床有限公司清算预计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13. 《关于聘任张广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张广宁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上述1.3.4.5.6.8.9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张广宁先生简历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张广宁先生简历
1. 张广宁先生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张广宁先生,1972年12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
1995年7月至1997年2月,辽宁省证券登记管理中心,职员;
1997年2月至1998年5月,沈阳市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营业部,部门经理;
1998年5月至2002年5月,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管理总部,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2002年5月至2004年5月,东软数字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004年5月至2011年6月,东软飞利浦医疗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质量与法规事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2011年6月至2014年2月,东软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
2. 张广宁先生不持有本上市公司股份;
3. 张广宁先生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 张广宁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5. 张广宁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4-1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召开时间:2014年5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00
2、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v1-02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1)截止2014年5月20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1.审议《二○一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二○一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二○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二○一三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二○一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二○一四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一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授权管理层二○一四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4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第6届董事会第31次、第6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时间: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5月26日
6、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7、未在登记日登记的股东也可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10
2、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3、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沈机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本次审议八项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2、邮编:110142
3、电话:(024)25190865
4、传真:(024)25190877
5、联系人:林晓琳、石苗苗
6、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6届31次董事会决议。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4-1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 月15日在公司主楼V1-02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现场出席4人,分别为监事会主席李文华先生,监事杨文辉先生,监事卢功文先生,监事陈新海先生。监事金晓峰先生因工出差不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会主席李文华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公司二○一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公司二○一三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现形成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二〇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二○一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满足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需要,董事会提议2013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目前公司现状,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合法、合规、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关于二○一四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如下:
公司已经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健全完善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报告期内,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完善,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监督与执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预计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为6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三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4-11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二○一三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结合二○一四年度战略采购、生产经营计划,预计二○一四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预计二〇一四年度发生关联交易合计38,342万元。包括向云南CY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Y公司”)销售整机、刀架、钣焊类配件,预计金额为5,300万元; 向沈阳机床(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公司”)、CY公司、沈阳机床(集团)希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斯公司”)购买数控系统及零部件,预计金额为24,300万元;租赁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土地及房屋,租赁费为8,742万元。
1. 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4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表决时关联董事关锡友先生、刘鹤群先生、车欣嘉先生进行了回避。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在股东大会上公司关联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回避表决。
单位(万元)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没有发生关联交易。
1.基本情况。
(1)云南CY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佩强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主营业务:金属加工机械的制造、销售、安装、调试、维修、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
注册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岭路14号。
云南CY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为82,514万元,净利润109万元,资产为139,247万元,净资产为21,073万元。
(2)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登记类型:有限责任
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法定代表人:关锡友
注册资本:155,648 万元
主营业务:金属切削机床,数控系统及机械设备制造;国内一般商业贸易,技术贸易;房屋租赁等。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财务情况:营业收入为1,043,576.02万元,净利润24,779.68万元,总资产?2,213,327.52?万元,净资产401,391.20万元。
(3)沈阳机床(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商登记类型:有限责任
法定代表人:关锡友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主营业务:机床、机床附件、机械电子设备的设计、开发、销售;
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股东情况: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财务情况:营业收入1,907.14万元、净利润102.69万元、总资产5,288.08万元、净资产1,849.72万元;
(4) 沈阳机床(集团)希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500万
注册地址:德国萨克森.安哈特州阿瑟斯雷本市
法定代表人:关欣
办公地点:德国萨克森.安哈特州阿瑟斯雷本市
实际控制人: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机床销售及加工。
备注:境外公司
股东情况: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财务情况:营业收入86,881.32万元、净利润-3,943.92万元、总资产135,975.04 万元、净资产41,459.34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一)规定的关联方关系,为公司关联方。
研究院公司、希斯公司、CY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规定的关联方关系,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1.关联销售情况介绍
公司根据CY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立加事业部、刀架分公司及钣焊分公司向其销售整机、刀架、钣焊等机床及配件,预计全年金额分别为3,500万元、1,300万元及500万元。
2.关联购买情况介绍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第一机床厂、沈一车床厂、立加事业部计划向研究院上海分院采购数控系统,预计全年金额为22,550万元;刀架分公司计划向CY公司采购配件,预计全年金额为500万元;中捷机床有限公司计划向希斯公司采购配件,预计金额为1,250万元。
3.关联租赁情况介绍
2014年度公司租赁集团公司办公区域、生产区域,面积合计为445,705㎡,租赁单价为0.52元/㎡/天;租赁成品存放地27,356㎡, 租赁单价为0.26元/㎡/天;租赁地下停车位49个,租赁费为23万元;年度租金合计为8,742万元。
4.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实际发生交易时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CY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向其销售整机及钣焊、刀架等机床配件,有利于公司拓宽营销渠道。
公司各分公司、事业部采购数控系统,该系统为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化操作系统,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及稳定性。公司产品搭载自主研发的数控系统,形成了产品独特的智能品质,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及品牌影响力。
公司向希斯公司采购主轴箱,为公司产品升级需要,可以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
公司租赁集团公司土地及房屋,土地及房屋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基本场所与必要条件。在经营稳健情况下,将会持续关联方间的公平合作。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金额公允,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与关联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交易价格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以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4-12
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三年度存放与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43 号文核准,向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2,0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5.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27,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894,4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3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编号为大华验字【2013】000102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11,163,660.81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净额3,307,483.81元),公司当期使用募集资金479,038,223.00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制度于2012年4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13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3年5月1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城中支行、中国沈阳分行营业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沈阳北站支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府大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的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1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3年7月5日,公司用募集资金126,38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置换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3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也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本次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7月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为356,000,000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也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13年7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2013年12月23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56,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3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3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所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
(二)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度,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注 1]:重大型数控机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项目尚处在试生产阶段,待项目正式运营才能判断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注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设立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城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109155260000032)中的募集资金合计346,180,000.00元,偿还光大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346,180,000.00元。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通知了保荐代表人,并严格按照程序使用募集资金。
[注 3]:数控车床及立式、卧式加工中心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建设期为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后两年,以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15年4月19日,截至2013年12月31日,项目尚处在建设期,待项目正式运营才能判断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注 4]:企业信息化改造项目,建设期为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后三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16年4月19日,该项目按照计划本年处在前期筹备中,不产生直接效益,待项目实际运转后方能确认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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